利用木马拍裸照 “伪黑客”敲诈被捕
利用木马拍裸照 “伪黑客”敲诈被捕
陈某利用黑客软件控制他人电脑摄像头,拍下张某日常生活中的一些隐私照片,进而勒索钱财。近日,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已对涉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。
案情回放
2010年7月,张某收到一封敲诈信,对方自称电脑黑客,****了张某裸照,要张某把三万元钱汇到对方指定的账户,否则就把裸照发布到互联网上。
起初张某只当是恶作剧,然而第二天张某的电脑上竟然弹出了自己的半身裸体照片。张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,于是选择向警方报了案。警方经侦查,于2010年10月,在广东省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,陈某对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经审讯,陈某交代他最初是在电视上看到张某的,通过网络找到张某的邮箱,通过电子邮件将木马程序植入了张某的电脑,通过电脑摄像头抓拍了其很多隐私照片。后因为自己经济紧张,才产生了敲诈的念头。
检察官提示
1.根据我国《刑法》规定,犯罪嫌疑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,以通过互联网发布被害人隐私照片相威胁,敲诈勒索他人钱财,数额巨大,已涉嫌敲诈勒索罪。
2.不要轻信陌生的电子邮件或相关页面,不宜将电脑摄像头对准卧室等私密场所。
3.如遇敲诈,及时报警。对于敲诈案件,被害人千万不要轻信犯罪嫌疑人的话而给其送钱,否则很可能是一个无底洞,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,反而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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